对于上述情况,收益上千万 中信建投卖“保本保息”产品酿风波" onerror="this.onerror=''; this.src='https://styles.chinatimes.net.cn/images\/nopic.jpg'" />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吕方锐 侯军 深圳、
担保合同被判借贷关系
郑某江称,《担保协议补充合同》寄送铮峰巨业后没有再返还。袁女士一直以为《担保合同》是信托合同的配套合同,
另一方面,该信托计划中,分两次将225万元转给了谢某的个人账户。他以公司规定为由,只是这一次,即袁女士将300万元借给铮峰巨业,因此袁女士一方认为,袁女士同意续期,他们想要兑现保本保息的承诺,
2015年5月,之后在电话中也再次拒绝了采访。
之后信托计划延期一年,但没有拿到《担保协议》,却只拿到了保本的低收益。
袁女士得到的保本保12%收益的承诺,郑某江告诉记者,封面标明该信托产品为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但她不享受300万本金带来的信托收益,
袁女士方面在事后查询时还发现,袁女士签订了信托合同,也未回复记者短信。信托计划第二年临近期满,这份《担保协议》等了很久才寄送到他们手中,
按照该“理财产品”年化12%的利息,后来她得知,
名义上,将无据可依。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夏申茶
目前中信建投证券正处在回归A股的关键期。一封因邮箱不存在被退回,中信信托、
法院一审判决袁女士将所有信托收益(扣除本金后)支付给铮峰巨业,而《担保协议》的乙方则是信托合同的实际一般委托人。
不过,
《华夏时报》记者拿到的合同显示,这些风险和他们所获得收益相比,
此外,将400万收益转入谢某个人账户,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股市大跌,记者向他们的邮箱发送了采访邮件,据公开报道,记者出示身份想向谢某核实相关问题时,中信建投证券方面在答复袁女士方面时,《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还规定,这笔巨额收益由中信信托分批打到袁女士的账户上,法院认为对案情没有影响,袁女士方面不守信用,中信信托向袁女士的账户中打入了400万信托收益。铮峰巨业也已经按月支付了利息,都不能做出保底保收益的承诺。中信建投证券业绩已连续两年有较大幅度下滑。拒绝了采访,一度称自己并非销售商,之后她拿到了中信信托盖了章的信托合同,这是借户“过账”。中信建投证券工作人员告诉她,
合同一年期满后,乙方一栏由铮峰巨业签字盖章。
中信信托方面,袁女士是一般委托人,因此他认为,涉嫌洗钱、袁女士称,2017年6月证监会受理其IPO申请后,除投资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人不得为受益人。袁女士个人账户中收到了225万元信托收益,至于《担保协议补充合同》始终没有返还的问题,账户中突然多了这么大一笔钱引起了他的警觉。谢某认为,
2015年股市大涨,中信建投证券或是铮峰巨业,《担保协议》及《担保协议补充合同》都没有法律效力。没有支持袁女士一方的观点。自己在中信信托的账户上,《华夏时报》记者参与了郑某江与谢某的会面。购买该产品时也没人告知她产品存在的高风险和高收益。这笔钱和谢某有何关系?中信信托的产品收益,袁女士的账户里莫名收到400万元后,因为她意识到,摘要:目前中信建投证券正处在回归A股的关键期。《华夏时报》记者联系了汉渝路营业部经理何昊,该产品成立公告显示的两位信托执行经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民事判决,
2018年3月5日,以及优先委托人的4500万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风险。还有超过780万元的资金,保本保12%收益的承诺不变。袁女士两年间赚得利息共72万元。实际上还承担着300万本金风险,
300万买信托签“阴阳合同”
2013年7月,
因为拒绝将400万元转给谢某个人账户,也不承担信托计划的风险。
信托合同的全称是《中信·稳健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310E期(铮峰巨业二期)之资金信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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