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中征信系统记录等强制措施,布第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2016第01期)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等44家中央单位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期失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信被若干规定》,举报电话:0598—8591063。执行本院决定将下列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被执行人:戴绍丹 执行案号:(2016)闽04执588号执行标的额:188.1707万元住址:永安市兴平乡兴平村 
被执行人:余品生 执行案号:(2016)闽04执533号 执行标的额:350.25612万元 住址:沙县城西南路 被执行人:罗翠英执行案号:(2016)闽04执533号执行标的额:350.25612万元住址:沙县城西南路
被执行人:王盛良执行案号:(2016)闽04执535号执行标的额:424.613202万元住址:沙县城市之光小区 被执行人:陈怀珊执行案号:(2016)闽04执237号执行标的额:1715.351608万元住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 被执行人:戴云山执行案号:(2016)闽04执147号执行标的额:713.648258万元住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 被执行人:陈胜雄执行案号:(2016)闽04执147号执行标的额:713.648258万元住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 被执行人:顾国胜执行案号:(2016)闽04执332号执行标的额:277.79545万元住址:三明市梅列区玫瑰新村 被执行人:罗春发执行案号:(2016)闽04执360号执行标的额:1412.9386万元住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 被执行人:罗旌卷执行案号:(2016)闽04执360号执行标的额:1412.9386万元住址:永安市愧南乡溪南村 欢迎广大网友向三明中院执行局举报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相关线索, 布第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期失对拒不履行或抗拒执行的信被人员,拘留、执行现督促被曝光的人名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限制出境、明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