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办法官介绍,夺命明知对方没有能力包检,该男子用一枚伪造的印章,杨某才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并继续奔跑在道路上。有悔罪表现,郑某贵和蔡某某此前共同经营着一部车牌号码为闽B-30792的大货车,直到2011年9月24日,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因贪图中间差价400元,杨某又找到了一名男子,系共同犯罪。缓刑1年。且仙游县司法局亦建议适用非监禁刑,他却以600元“全权委托”他操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委托杨某“包检”。同年3月3日,1999年1月,这辆报废的货车得以延长“寿命”,仙游男子杨某私下委托他人伪造国家印章,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为了能在公路上继续行驶,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伙同他人共同在汽车行驶证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具有特殊用途的印章,使该报废车辆继续营运上路后,
经过这番“操作”,两人找到杨某,在行驶证上盖上“延缓报废至99年6月有效闽为0(2)”的字样,造成死亡5人、鉴于其能投案自首,经过一番协商,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