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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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逆手机经了解,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停车、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义龙联勤片区值班民警周康友接到支队指挥中心指令电话称:“接过路司机报警称有一辆红色小车在纳兴高速格沙屯往万屯方向逆向行驶,所幸未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并对杨某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处罚,赶往报警路段。
值班民警一直由义龙西收费站巡查至雨樟收费站都未发现该车。倒车或逆行。
高速交警提示:车辆驶过下站路口时请继续行驶至前方下一个收费站下站后再掉头回来,
9月13日晚18点25分许,打算从万屯驾驶贵EMH***号小型轿车前往兴仁,驾驶人由万屯前往兴义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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