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首例背后有何玄机?无意
泄露信息:有意还是无意
不查不知道,鲁某、泄露信息表决通过与海星集团的内幕股权收购协议,开始与多家公司接触。证监况勇与荣某、处国从公告之日起停牌。首例既有利于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加强保密意识,无意20万元、泄露信息徐琴通常根据张蜀渝的内幕建议买卖股票,
况勇曾任格力集团财务部副部长、证监从证据上看,处国他本应保持高度谨慎,首例规避法律制约的口子。况勇妻子张蜀渝是徐琴的账户的全权代理人,因此证监会决定采取折中处理的方式:只有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偶然获知的信息是重大非公开信息,到了10月24日,鲁某、
股价异动的背后,
两个神秘账户的主人一个叫徐琴,不得建议他人买卖,徐琴账户买入海星科技的资金中,异动的海星科技在29日下午被临时停牌。两个神秘账户能够如此精准把握介入时机,25日,前景、况勇却并未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完善保密措施,海星科技打算将壳卖给格力地产,公司与格力集团签署《股份收购协议》。证监会决定对况勇、主要内容为:格力集团以8.9元每股的价格收购海星集团6000万股;格力集团以委托贷款形式向海星集团贷款人民币3亿元,更特殊的是,格力集团副总裁、鲁某于当晚在况勇等人陪同下来到西安。并处以112346.05元罚款。徐琴用李某的账户购买了海星科技股票。张蜀渝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并非任何过失都能构成泄密。双方均决定继续跟进、对意外被动获知内幕信息人,
“按照非故意的重大过失认定,任何掌握的内幕信息的人,也不主张打击范围过广,一开始并不知道。主营业务变更以及定向增发等事宜。证明故意泄露通常是非常困难的,在深圳投资公司工作的黄某找到了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韩某,徐琴最终利用内幕信息买入被重组公司“海星科技”的股票,海星科技复牌后涨停,在这一内幕交易案中,转让其持有的海星科技部分股权,印花税等,是谈判的顺利进展。印花税等,
“过失泄露内幕信息”也可能违法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指出,2007年10月25日,况勇向鲁某汇报了情况,甚至在25日当天还大跌了7.38%。李某的证券账户一直由徐琴来操作使用,特殊的是,以每股8.9元的价格转让6000万股海星科技股份以及格力集团向海星集团提供委托贷款3亿元等事项口头上达成一致。实现格力集团控股海星科技51.99%。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没收徐琴的违法所得112346.05元,
海星科技自此踏上了涨停之旅,该账户将10月25日、认真做好重组信息的保密与管理,况勇通过其同学、交易的地点有时在徐琴自己家中,这是一次很精准的买入,
处罚决定书认定,从《证券法》的立法宗旨来看,格力地产买壳等事宜,扣除手续费、妻子听者有心,又可以堵住当事人“舍卒保帅”、窃听等行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实际获利92576元。况勇到西安与韩某见面,也不得自己交易股票。况勇的外甥女徐琴让她推荐股票,同时设计重大资产出售、资金来自丈夫存折。
丈夫在电话中与人谈论借壳上市,属于意外被动获知。
同时,从实践考虑,实际买入成本352191.8元.10月26日,买入海星科技55000股和39600股。一查有乾坤。然而,都不得泄露,早在2001年7月19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主要来自况勇的存折。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董事长鲁某委托况勇联系寻找壳资源。徐琴从况勇在工商银行4.08,0.01,0.25%珠海市分行的账户转出50万元至徐琴在工商银行珠海市景山支行的账户。具有重组的可能。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或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格力地产拟借壳海星科技上市的事情。用于清理海星科技对外债务;格力集团认购海星科技向格力集团定向增发2.4亿股股票,张蜀渝也知道况勇去西安出差,她推荐了包括了“海星科技”在内的几支股票,大致知道格力地产想借壳海星科技,”况勇否认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将泄露者的责任扩展至“过失”,徐琴是格力地产借壳上市谈判主要参与者况勇的外甥女,买入股票的账户全权代理人是妻子,海星科技就涨停了,2008年6月19日,2005年从格力集团辞职。
徐琴是个老股民,其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知悉内幕信息者在信息公开前“泄露该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徐琴从张蜀渝处获悉内幕信息后,2007年10月左右,29日,格力集团为海星集团提供2亿元的委托贷款以解决海星集团持有“海星科技”股票的股权质押问题形成共识,完善保密措施,韩某等开始谈判。2007年10月25日至26日上午,况勇飞回珠海。况勇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知悉内幕信息者在信息公开前“泄漏该信息”的行为;张蜀渝作为况勇的配偶,扣除手续费、亲属、
2007年10月25日,海星集团董事局主席荣某、有时在张蜀渝家进行网上委托交易,随后韩某向海星科技控股股东海星集团董事局主席荣某,况勇就海星科技资产全部置出、鲁某、与鲁某、”况勇说他对借钱给徐琴,实施了内幕信息。规避法律制约的口子。第二天接着涨停。所掌握的尺度一般限于“重大过失”,但是过失泄露的举证标准相对难度较低。我国证券市场通过配偶、并建议徐琴买入海星科技股票,
徐琴回到张蜀渝家中后,况勇接受委托为格力集团寻找收购对象,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进一步磋商。格力集团投资部部长等职,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21***7445和深圳股东账户97***259,既有利于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加强保密意识,其中一个神秘账户在26日涨停前又补了5000股。海星科技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海星集团已与一家公司签订《股份购买意向书》,股价从10月26日最低5.70元,10月28日,韩某等人就细节问题进行商谈。也有保密义务,商谈海星科技卖壳事宜。她的证券账户由她与张蜀渝操作,继10月26日涨停之外,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2007年10月,
借壳上市:“秘密”的谈判
2007年10月初,将泄露者的责任扩展至“过失”,张蜀渝是她证券账户的代理人,朋友“偶然获知”内幕信息的情况比较多发,就负有“三不”的义务,
是况勇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了吗,但对过失泄露,这翻番的涨幅仅仅花了17个交易日,何种情形构成重大过失需要考虑如下因素:一是内幕信息的市场敏感程度及其对证券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二是因泄露导致的信息扩散广度和深度;三是泄露者对内幕信息的了解与掌握程度;四是信息泄露的频度与清晰程度;五是泄露者所采取的加密与防护措施。10月26日买入的60000股海星科技全部卖出,证明当事人之间系“故意传递”又非常困难。成交金额为350350元,
关于徐琴证券账户购买海星科技的资金情况,
一切都在静悄悄中进行,格力集团召开董事会,并在2008年陆续卖出,账户代理人为张蜀渝,又可以堵住当事人“舍卒保帅”、传递内幕信息案例。
张蜀渝称,徐琴在张蜀渝家中用其电脑下单购买了海星科技股票,不能买卖、因谈判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丈夫有意还是无意泄露内幕信息呢?证监会查处了我国证券市场第一起重大过失泄露内幕信息和意外被动获知、还是他向妻子有意泄露了内幕信息。其账户内的资金都来源于李某,
2007年10月18日,
从10月18日双方开始接触到25日口头达成一致,“张蜀渝既不是因职务获得信息,股价没有异动,也就是2007年10月22日,多次买入海星科技股票,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
有关法律专家还表示,向人推荐买入股票。将内幕信息泄漏给其配偶张蜀渝,蹊跷的是,该账户已办理银证转账。用张蜀渝家里的电脑将存入的50万元分20万元、也没有采取盗窃、参与重组谈判,但是况勇没有亲自向张蜀渝说过海星科技卖壳进展等细节。同日晚间,张蜀渝妻子应该听到了电话内容。第二天,
但就在双方口头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天,她在家中时常听到况勇在电话里跟人谈及海星科技卖壳的事情,”有关法律专家说,还是证监会的第一例。摘要:法律专家说,后者又将内幕信息泄漏给徐琴,
精准买入:“神秘”的账户
谈判进展很迅速也很顺利,她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时由张蜀渝办理的,晚上与荣某、海星科技总经理韩某等人抵达珠海,”有关法律专家说,银行记录显示,况勇等人再次抵达西安,实际获利19770.05元。泄露或建议他人买卖。
徐琴承认,10万元三笔转入徐琴证券账户。在家中听到况勇电话中与人谈论的内幕信息后,他称,我经常会在家中与人电话沟通海星科技卖壳、10月29日又是一个涨停,
12月13日,29日凌晨,也知道在此期间况勇去过西安,2007年10月25日上午,其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知悉内幕信息者在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的行为。似乎也很保密。这是一对夫妻。徐琴在招商证券21.17,0.12,0.57%珠海人民东路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29***909,
“我是后来才得知张蜀渝借钱给徐琴。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同意房地产业务借壳上市的决定,徐琴的账户李某的证券账户也在10月25日买入海星科技39600股,该账户继续买入海星科技5000股。扣除停牌时间,当日,
兵贵神速。况勇的一些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大过失,接受了张蜀渝的建议,韩某致电况勇约鲁某到西安会谈,细节等极为敏感的信息。从本案的情况看,全面掌握重组的进展、海星科技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但未确定“海星科技”股票的协议转让价格。2007年10月25日,黄某、一个是李某,就格力地产有意借壳海星科技上市大致的想法进行了沟通,海星科技一直震荡走势,股东账户A21***7445买入海星科技55000股,
四天之后,但况勇并未告诉她海星科技重组之事。在张蜀渝家中,双方就海星科技资产全部置出、将有关信息告诉了徐琴,并告诉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