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机动车行驶时,驶人
三、不戴罚款50元,安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法行),
(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月日
(三)电动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起黔全带。整治重点
(一)汽车驾驶人、西南系安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州重治驾(在普通公路、
(四)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点整等违罚款20元。驶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二、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三)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机动车驾驶证记2分;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机动车驾驶证记2分;机动车行驶时,罚款20元。罚款20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亡,路面现场处罚的方式,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高速路上行驶的),整治范围
全州所有道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罚款50元,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五)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二)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黔西南公安交警将在全州范围内采取电子监控抓拍、处罚标准
(一)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安全出行。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白底红字号牌),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自6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罚款10元。自觉系上安全带,文明驾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乘汽车不按照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