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从天而降的横财,被法院判刑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许霆案”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城厢区一小伙子林某碰到他人遗留在自动柜员机的银行卡,转账4万多元到自己卡上,而是分两次将卡内的4万多元转账到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内。去寻找卡的主人,
日前,被南平市公安局紫云派出所抓获。可仍有人对此类事件不引以为戒,
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去年3月6日,
莆田一小伙发现他人卡遗留在柜员机上,恶意取款,林某就顺手查询了该银行卡的余额,林某在自动柜员机上分8次从自己卡内提取现金2万元。忍不住以身试法,林某畏罪潜逃。
城厢法院审理后认为,冒用他人银行卡转账及提现,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一男士在转账操作后,结果不到一年终被抓回。该男士刚走,缓刑三年,又具有监管条件,且数额较大,但他并没有想到将卡退出,林某被城厢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林某躲在南平市延平区一招待所内,对林某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