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务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局原能退出部分赃款及预缴罚金,副局罚万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长受利用职务便利,贿余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莆田判年被告人陈志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水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04000元,局原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副局罚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长受 (市检察院)贿余为他人谋取利益,莆田判年
经查,水务由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局原荔城区水务局原副局长陈志伟(副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