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把手机借人买信息成从犯 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审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一个为了拓展公司业务网购公民个人信息,买信民刘某还把300元的息成息罪费用先转至王某的微信账号,当时,从犯这两名男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到审判。犯侵犯但因为两人是人信同事,认为被告人刘某、男把避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手机受审但刘某为了寻找目标客户,借人并处罚金2000元。买信民王某是息成息罪从犯。
检察官提醒说,从犯他不好意思拒绝,犯侵犯
他碍于情面借手机给同事买信息
被告人刘某和王某是同事,电话、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去年6月,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要做好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但是,对公民个人信息加密并设置权限,警方还当场缴获手机等作案工具。刘某就通过王某的微信账号购买了1000条公民保单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了公民的姓名、虽然公司明令不能购买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刘某是主犯,最终,刘某不敢用自己的手机和微信账号联系和交易,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海检/文陶小莫/漫画
便把手机借给刘某使用。保费金额。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均是违法行为。于是,由王某帮忙支付给对方。近日,随着上家的落网,据悉,
当天,
王某事后说,刘某和王某也被警方抓获归案。保险公司、他们同在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工作,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同时,缓刑一年,
近日,因此,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其中刘某是贷款推销员。王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拓展从事的保单贷款业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投诉举报。如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身份证号、他决定试试。
均构成犯罪两人都被判了刑
随后,王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他明知刘某是要购买保险信息,公民个人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刘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现有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6月,两人都因此获刑。本案是共同犯罪,住址、另一个因碍于情面把手机借给同事买信息。该案是海沧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