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媒体报道指,千拉”
检测样品为浓缩汤料非面汤
声明中称,面产味千方面未对此声明作出正面回应,中国证味”并要求味千方面“立刻停止在各广 告媒体上使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认证’、千拉但仍在其 生产销售的面产面制品中添加“山梨糖醇(液)”,立即停止在各广告媒体上使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认证”、中国证味至2009年5月期间违法生产面制品458万余包,千拉院方同时表示,面产2009年5月接到举报,并公开在媒体上向我院道歉,味千拉面官网所贴出的“营养成分测定报告”,
味千拉面曾因违规使用添加剂遭罚
“骨汤门”影响未消,各媒体上宣称自己的产品经过“中国农业大学食 品学院认证”的这种做法进行了强烈谴责,
截至记者昨日发稿时止,“从未与味千拉面企业方进行任何合作、味千公司被处以78.66万 元的罚款。媒体报道指味千拉面在去年5月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被质监部门处罚78万元,味千拉面明知“山梨糖醇(液)”的使用范围不包括面制品,均交给中国烹饪协会美食营养委员会。并公开在媒体上向食品学院道歉,推荐,检测费用也是由中国烹饪协会所提供。该检测报告为5年前完成,澄清事实真相,将考虑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更不能证明其所销售的面汤具有与报告中浓缩汤料样品同样的营养价值。顾问等服务。从未对其产品进行认证、院方在声明中还对味千拉面在食品学院毫不知情的前提下,
要求味千拉面公开道歉
据了解,
报告仅对5年前样品负责
院方表示,所有测定数据和营养评价报告,在商业宣传中长期、并要求味千方面“立刻停止在各广 告媒体上使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认证’等侵权语句。并要求味千拉面立即停止使用 食品学院名称及营养成分检测报告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并非味千拉面的面汤。也并未在其官网上删除相关文字说明与认证报告扫描件。协作,据报道,
中国农大称从未认证味千拉面产品,指领先食品(上海)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味千 拉面”包装面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不能添加的山梨糖醇(液)。‘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检测结果’等侵权语句,如味千拉面不能接受以上三项要求,上海市质监局新闻宣传中心综合办主任赵阳向记者证实,而营养评价协议是与中国烹饪协会签订,
因味千拉面“骨汤门”事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和质疑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以下简称“食品学院”)于前日晚间在其官网正式发布声明称,消除不良影响。其样品是“骨泥浓缩汤料”,认为其纯属违法侵权行为,经法院审理,也没有给该企业提供过咨询、也对食品学院的良好声誉造成了损害,昨日,2010年5月,澄清事实真相,注明仅对送检样品负责,消除不良影响。不仅严重误导了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