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准立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填写,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在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中应当注意到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邮编:100044。 卫生部对投标者的要求有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应当与卫生部、将填写的建议书邮寄或传真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重复和缺失问题;已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相关评估基础。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纸质文件报送。
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公民、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送电子邮件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food204@163.com)。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农业部印发的《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相衔接,产品标准以及配套的检验方法标